原告乌兰察布******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给付第一年:2023年6月17日-2024年6月16日物业费1480元;2.判令被告给付第二年:2024年6月17日-2025年10月31日物业费1989元;物业费共计:3469元;3.判令被告给付第一年违约金:2024年6月17日-2025年10月31日物业费违约金1480元/年×0.0005×499天(1年4个月14天)=369元,违约金合计:369元。共计:3838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被告居住的阳***小区为原告所提供物业***小区,其所在**号楼**单元**,面...(本文书还有55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