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王*、吕*因与被申请人哈尔滨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准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吕*申请再审称,其购房的目的为让其10岁的女儿入学师范附小,某公司的销售人员谎称6月末未办理房产过户将锁定学籍,无法入学,导致王*、吕*迅速交纳房款,在某公司拒绝将保证王*、吕*子女进入师范附小写入合同的情形下,王*、吕*感觉双方合同履行无望,双方未能履行合同的过错不在王*、吕*。王*、吕****小区购买房屋的原因是因前合同不能实现其子女入学的目的,并非是二审法院认定因王*、吕*又购买另**房屋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本文书还有69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