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女,1989年12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广东省乐昌市。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龚*,男,1977年9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乐昌市。
上诉人许*因与被上诉人陈*、龚*抵押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2024)粤028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2月2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许*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上诉人陈*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龚*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许*上诉请求: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查清事实,依法改判,具体上诉请求如下:1.判令陈*、龚*立即解除对乐昌市**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20)乐昌市不动产权第xx号]的抵押登记,...(本文书还有133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