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雷**因诉被申请人某某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某市政府)强制清除地上物及行政赔偿一案,不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陕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雷**申请再审称,由于被申请人的违法拆迁征地行为导致申请人的土地被抢占、桃树被毁坏,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赔偿应当按照《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的标准实施,每棵桃树400元计算应赔偿9600元,而按照每亩地赔偿8000元于法无据。请求:撤销二审判决,对该案依法再审。
本院...(本文书还有49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