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绰号阿某),女,19xx年x月x日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公民身份号码xxx,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及现住地晋江市。曾因犯销售假药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3年12月29日被安徽省xx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四万九千元,2024年9月7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本文书还有308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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