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毕鹏展因与被申请人哈尔滨市松北区万宝镇万宝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某甲)、哈尔滨市松北区某(以下简称某乙)、张**、张**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1民终****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毕鹏展申请再审称,案涉合同效力的认定与毕鹏展是否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应根据全案证据加以综合认定,《废弃水渠五荒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与毕鹏展的财产权利关系紧密。2012年4月张**与周*签订的案涉土地《转让协议》证实张**2012年4月之前不是案涉土地的承包人,而某甲提供的2003年7月没有张**签字的《废弃水渠五荒地承包合同》与前述《转让协议》相矛盾,两个协议不能同...(本文书还有64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