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查明,罗*县大崎乡中小学勤工俭学服务站于2012年1月15日因未按照规定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该服务站主管机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本院于2025年8月28日裁定受理对罗*县大崎乡中小学勤工俭学服务站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湖北神宇律师事务所为该服务站清算组。清算组对该服务站负责人熊义初进行调查,熊义初陈述该服务站已多年未实际运营,对外无任何债权债务,也无任何财产,账册印章等均已遗失,没有任何材料可以移交。根据清算组提交的强制清算报告,清算组履职过程中未能接管到...(本文书还有47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