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本院发现被执行人苏州讯思**********(以下简称讯思维尔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经申请执行人石**同意,决定将讯思维尔公司移送破产审查。本院立案登记讯思维尔公司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一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院通知了讯思维尔公司,讯思维尔公司未提异议。
本院查明,讯思维尔公司系2015年10月22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销售;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调试及技术服务。股东为王*(持股100%)法定代表人为王*。
经审查查明,石**等诉讯思维尔公司劳...(本文书还有6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