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5年7月18日裁定受理上海米令********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管理人。2025年11月,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未接管到公司的账册、印章、证照等资料,亦未有效接管任何财产,无法支付破产费用,清算工作无法继续开展,故向本院申请宣告上海米令********破产并请求法院裁定终结上海米令*...(本文书还有328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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