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孔*与被告吕*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3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5年5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孔*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韦**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吕*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孔*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被告立即偿付原告为被告向刘*借款担保而代还款10万元给原告;二、被告支付原告追偿本案权利而发生的律师费5000元给原告;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2024年1月15日,被告因经营资金周*困难,拟向原告刘*借款,就通过原告为其担保并出面为其向刘*借款,刘*当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0万元借款支付给被告。2024年4月份起,刘*多次向...(本文书还有162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