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王**、王**、昆明某甲有限公司、王**因与被申请人云南某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广州某甲有限公司、昆明某乙有限公司、广州市某有限公司、广州某乙有限公司、兰*、蔡*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5年8月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王**、王**、昆明某甲有限公司、王**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申请人关于追加再审申请人为被执行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1.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对认缴的出资享有期限利益,在出资期限届满前股...(本文书还有164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