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毕**,男,1974年1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讷河市。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毕**,男,1999年4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讷河市。
以上三再审申请人共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内蒙古讷莫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邱*,男,1967年8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原某,男,1973年2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再审申请人黑龙江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毕**、毕**因与被申请人邱*、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公司、毕**、毕**申请再审...(本文书还有113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