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沈阳市某渡假村(以下简称某)因与被申请人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人民政府撤销原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一案,不服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5)辽71行终****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申请再审称,申请人被强拆一案,已经由原审法院移送至浑南区法院进行立案审理,申请人是否具有经营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是否具有被砍伐树木的所有权的情况未确定,本案应依法作出中止审理的裁定。申请人在该地块营业多年,在没有法定补偿征收的情况下被强拆,并不必然丧失与该土地和树木的利害关系,因此,申请人认为第三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请求行政机关查处,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或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查处期限内依法处理,行政机关未依法作出处理的,...(本文书还有70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