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除判项外简称某家居公司)诉被告卢*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8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于2025年9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陆*,被告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15**号“**”、第31**号“**”、第80**号“**”、第85**号“**、第9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0元(含维权合理支出);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以被诉侵权行为已停止为由撤回第一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原告某家居公司(原杭州某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31日,是一家集家*、沙*、软床等家居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家居类上市企业。原告调查发现,被告在淘宝网站开设的“某品牌卫浴华东地区直销店”(店铺id:tb**59)的店铺中售卖非原告生产的浴室柜、马桶等家*,却在该店铺所售商品的名称及品牌介绍中均...(本文书还有425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