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乙公司答辩称,有**被告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任*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山东省临沂市既是某经营部住所地,也是销售行为实施地,故一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某丙公司、某经营部、林**均未提交陈述意见。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本文书还有34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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