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申请人江苏精维********(以下简称精维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5年12月25日组织听证,申请人精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债权人代表倪*如等参加听证,本案现已审查完毕。本院查明:精维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登记设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注册资本1288万元,法定代表人杨**。现登记股东施洪巧(持股比例68.3230%),股东皋古广(持股比例31.6770%),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本文书还有74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