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原审被告宋*、赤峰某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2025)内0425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民事裁定书;2.依法将本案移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案涉《培训推荐就业协议书》约定“到北京市法院提起诉讼”,且培训和就业推荐由上诉人提供。赤峰某咨*****所在地虽有管辖权,但并无实际履行合同事实,被上诉人、宋*、赤峰某咨*****无法将...(本文书还有51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