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请人商丘市一**********(以下简称一家人网络公司)同意,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陵县法院)于2025年8月27日作出(2019)豫1423执****号决定书,以申请人一家人网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决定将一家人网络公司移送本院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5年11月28日接收到申请材料,并依法立案审查。本院查明,一家人网络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7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郭**,股东为:郭**(持股比例40%)、吴**(持股比例10%)、吴**(持股比例10%)、马**(持股比例10%)、荣**(持股比例10%)、倪**(持股比例10%)、...(本文书还有62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