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关系人舒*不服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庆中院)(2025)黑06执恢****号执行决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东北某大学申请执行深圳市某甲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舒*不服大庆中院将其作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而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向该院提出异议,请求解除对其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
大庆中院查明,东北某大学与深圳市某甲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5日作出(2014)黑民初字第14号**审民事判决。深圳市某甲有限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5)民二终字第129号**审民事判决。该二审判决生效后,本院于2016年3月7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16)黑执10号。深圳市某乙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为本案执行提供担保,但深圳市某乙有限公司并未提交...(本文书还有27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