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高*因与被申请人姚*、陈*、某有限公********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辽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高*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提审,依法予以改判。理由:1、二审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申请人姚*应承担责任无事实依据,本案系因姚*认定申请人的司机李*驾驶车辆与其发生交通事故,提起的交通责任纠纷。后通过司法鉴定证明,双方无接触,申请人不承担责任,但申请人为此发生经济损失,该损失理应由被申请人承担。2、二审法院在审理中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申请人提出被申请人姚*与自己的司机李*之间存在恶意窜通的行为,但申请人非常明确认为,该事实不存在,申请人并没有在签字现场及没有同意签字确认全责认定。3、一、二审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并没有保障申请人的诉讼权利,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一、二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本文书还有86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