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张*因诉保定市莲池区南关某强制拆除房一案,不服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冀06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张*申请再审称,请求:一、撤销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冀06行终****号行政判决书第一项及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2024)冀0606行初****号行政判决书;依法对2023年2月28日保定市莲池区南关某主任带人强制拆除再审申请人房屋、设施及将其强行送至涞源县某一案进行再审二、依法恢复再审申请人合法住房及室内物品,提供强拆房屋及物品、送到涞源县某医院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将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资料移交纪检或检察机关事实与理由:一、原审案件证据与程序严重违法,强拆行为于法无据1.协议签署存疑,证据伪造嫌疑重大:一审判决书第6页第6行称“本院认为……本案中,2019年9月21日保定市莲池区三丰路与莲池某、申请人、保定市某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保...(本文书还有294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