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再审申请人钱*、徐*与再审申请人某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均不服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云03民终****号民事判决,分别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5年9月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钱*、徐*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一、二审判决,改判某甲公司按照0.8元/月/平方米收取钱*、徐*2023年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2.一、二审诉讼费由某甲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1.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2.二审法院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3条处理本案是申请再审的主要原因和理由。该法条规定在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本文书还有18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