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1、2012年9月27日,被告人邱廷军窜至青海省平安县建材市场“阳光美登”家俱店,虚构四川省成都市“美亿家”沙发制造厂推销员“李*”的身份,用事先印制好的“李*”名片及“美亿家”沙发宣传图册,以销售沙发为由,以签订订发货单为手段,骗取朱xx货款11580元。
2、2012年10月1日左右,被告人邱廷军窜至青海省湟源县“双虎”家私店,以上述同样手段骗取侯xx货款4400元。
3、2012年10月10日,被告人邱廷军窜至甘肃省通渭县“晓林”家俱城,虚构四川省成都市“名人居”沙发制造厂推销员“张建华”的身份,用事先印制好的“张建华”名片及“名人居”沙发宣传图册,以销售沙发为由,以签订订发货单为手段,骗取邢xx货款7945元。
4、2012年10月28日,被告人邱廷军窜至青海省乐都县“昌隆”家私店,虚构四川省成都市“名流世家”沙发制造厂推销员“陈*”的身份,用事先印...(本文书还有276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