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黄*因与被申请人王*、一审被告陈*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24)黑8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黄*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本案。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提审本案。事实与理由:原审法院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王*提交的不动产登记备案相关材料存在伪造的情形,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王*诉请黄*搬离的房屋与黄*实际居住的房屋不是同**房屋,黄*不是本案适格主体。黄*...(本文书还有54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