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贺*,男,1974年12月**日出生,满族,某有限公司经营者,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么某,男,1967年12月**日出生,汉族,齐齐哈尔市某有限公司员工,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
再审申请人齐齐哈尔市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贺*、么某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甲公司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申请再审。请求:1.依法撤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2民终****号民事判决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2024)黑0202民初****号民事判...(本文书还有114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