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显某,男,1985年5月**日生,回族,原住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现在云南省普洱某服刑。
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罕某,男,1988年2月**日生,傣族,住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再审申请人刘*因与被申请人云南澜沧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沧某)、二审上诉人蒋*、二审被上诉人澜沧某合作社(以下简称某合作社)、显某、罕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云08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刘*申请再审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云08民终****号民事判决书和澜沧县人民法院(2024)云0828民初****号民事判决书。2.请求贵院依法提审本案,驳回被申请人的诉讼...(本文书还有10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