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王*因与被申请人让胡路区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本案。请求:1.撤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黑0604民初****号民事判决及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黑06民终****号民事判决,改判由让胡路区某医院赔偿王*暂定10,000元(具体金额待鉴定后确认)或发回重审;2.一审、二审、再审的诉讼费用由让胡路区某医院承担。事实及理由:王*在诉讼中提交的与让胡路区某医院调解协商的视频证据中,让胡路区某医院承认在治疗过程中存在问题,原审法院在判决中并未明确说明对该证据是否予以采信。王*提交的证据材料足以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本文书还有80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