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滕*因与被申请人黑龙江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1民终****号之四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滕*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九项的规定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二审判决,依法判决并给予滕*赔偿;2.一审、二审、再审的相关各项费用及诉讼费由某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一)原审程序违法。一审法院于2022年9月22日立案,于2024年5月10日作出判决,历时19个月零11天,拖延审判时长,为某公司工程封顶争取时间。一审时,滕*申请对案涉房屋的日照时长进行鉴定,一审法院未予准许程序违法。(二)原审认定事实错误。根据一审法院现场取证,案涉房屋全天日照只有40分钟,不足2小时。事后,滕*将记录时间表、照片和录像光盘提交法院,一审法院却未采信该证据错误。二审时滕*再次申请在大寒日进行日照遮光鉴...(本文书还有8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