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指定使用商品(第3类):浴液;柔发剂;香波;护发膏;香皂;护发素;洗面奶;去污剂;抛光制剂;研磨剂;熏香制剂(香料);美容面膜;化妆品;皮肤保湿霜(化妆品);润肤剂;晚霜;祛斑霜;乌**;面霜;柔肤水;身体保湿乳液;防晒霜;护手霜;美容霜;个人或动物用除臭剂;防皱霜;精华液(化妆品);抗衰老用护肤液;头发营养霜;眼霜;唇膏;抗皱霜;爽肤水;护肤霜;润肤露;化妆水;牙膏;香;空气芳香剂;香水;美容香脂霜。
二、引证商标。
(一)引证商标一1.注册人:某集团产品公司。
2.注册号:1196178。
3.申请日期:1997年6月11日4.专用期限至2028年8月6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商品(第3类):香皂;药皂;非医用护发制剂;美发制剂;洗发剂;护发素;去头皮剂;柔发剂;非医用浴盐;清洁制剂;抛光制剂;研磨材料;香精油;香料;化收品;化妆用护肤剂;香水;科隆香水等。...(本文书还有359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