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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刘*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5)云民申*号
  •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 审结日期:2025-12
  •  
  • 【案例概要】

    委托代理。

    再审申请人刘**因与被申请人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5)云28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杨*申请再审称,第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1.二审判决认定双方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该认定与客观事实不符。杨*出具电子欠条时,因手机损坏导致之前的聊天记录丢失,未能核实工程量,且刘**测量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严重偏差,此欠条并非杨*的真实意思表示。2.刘**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关于丁某乙家、白某甲家工程款的结算,杨*虽未明确提出异议,但并非认可其结算结果,不能据此认定杨*认可该结算。3.二审判决对双方交易习惯的认定错误。双方此前合作项目的结算方式与本案所涉项目存在差异,不能简单类推适用。4.案涉工程施工前,双方已通过微信文字形式就小青瓦铺贴的工程量计算标准(面积)及单价达成明确约定,该事实有微信聊天记录为直接证据,内容具体、指向清晰,属于合法有效的书面约定。二审判决认定“双方对计价标准约定不明”,显然...(本文书还有3281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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