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国铁建***********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宜良县人民法院(2025)云0125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
上诉人上诉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合同约定签订地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合同第14.2条约定:因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审理解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文书还有50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