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万*因与被申请人林**,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高*、刘**,一审被告曲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万*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申请再审。请求:依法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改判驳回林**的原审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林**承担。事实与理由:1.一、二审法院以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本案错误;2.一、二审法院在认定让与担保行为有效的情况下,判定万*与高*、刘**承担共同侵权责任错误;3.原哈尔滨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对林**无法实现让与担保权无过错;4.二审法院认定某乙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万*承担无法律依据;5.二审法院以刑事判决作为本案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无法律依据。
本院经审查认为,高*、刘**系案外人刘**的父母,林**与林**系亲属关系。2013年1月16日,刘**...(本文书还有306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