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条(一)、(四)的规定,请求贵院对本案再审并依法裁判,以保障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李*如有证人证言向法庭提供,应在一审诉讼中提供,证人应出庭并接受各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质询,才能决定是否予以采信。李*再审中提供证人证言,本院无法予以采信。申请人李*再审中提供的其他证据均为二审判决...(本文书还有36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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