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张**、宁夏某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某甲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王*、张**、吉*、张**、张**、张**、二审上诉人四川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二审被上诉人马*、陈**、某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某供电公司)、宁夏某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某乙公司)、四川某有限公司银川物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某银川分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宁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张**、宁夏某甲公司申请再审称,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张某辛在二审判决后出具证明一份,证实张某辛、张某庚与马*形成劳务关系,与张**、宁夏某甲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二、原审以张某辛的大量陈述内容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仅对张某辛制作谈话笔录,张某辛未出庭接受质询,违反法定程序。张某辛的陈述在本案认定事实中起关键作用...(本文书还有198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