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诉争商标予以驳回。
四、其他事实。
广东某公司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其诉争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广东某公司不服被诉决定,于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一审诉讼中,广东某公司向一审法院提交以下主要证据:相关判决书;宣传报道及照片;合同及报道;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标天下官网会员数截图;“标天下”网站排名;“标天下”自2015年程力以来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广东某公司拥有的各个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商标证书及专利证书;第61193208号“标天下知”商标无效宣告公告等证据,用于支持其诉讼请求。
一审庭审中,广东某公司明确表示认可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本文书还有175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