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王**、绛县某某等行政复议行政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
  • 案例类型:行政裁定书
  • 案号(2025)晋行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5-12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王*1因诉被上诉人绛县某某行政复议一案,不服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晋10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原告王*1系绛县居民。2022年9月30日,绛县自然资源局对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作出绛自然资罚〔2022〕1号《行政案件处罚决定书》,决定:1.责令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将违法占用的土地共计3467㎡退还给某村委会;2,没收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违法占用3467㎡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按照违法占地面积(3467㎡)每平米处以20元罚款,共计69340元。2023年4月22日,原告与其他四位案外人向绛县自然资源局邮寄催告履行非诉执行义务函,要求绛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行并向绛县人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上述处罚决定。2024年4月11日向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邮寄监督申请,2024年6月18日绛县自然资源局对信访编号zr信〔2024〕10532信访事项向原告等人作出绛自然资信〔2024〕2号《信访事项...(本文书还有420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