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国太平******************因与被上诉人张**、张**、张**、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25)鲁15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8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国太平******************上诉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改判上诉人少赔偿133541.7元;2、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改判。一审认定上诉人承担90%赔偿责任比例过高,按照主次责任原则,保险公司作为替代责任方,应承担不超过70%的赔偿责任更为公平合理。根据事故认定书,张继超与付秀梅和战香环在本次事故分别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及次要责任,根据《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保险人承担事故责任比例为70%。该保险条款属于常识性条款,也符合法律的公平公正。故在...(本文书还有304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