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张*因与被申请人抚远市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8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张*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本案。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改判驳回某乙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及鉴定费由某乙公司承担。事实及理由:(一)原审认定事实不清。原审认定事实所依据的两份鉴定意见因鉴定机构无资质、鉴定程序违法而无效。黑龙江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丙公司)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并不包含农作物损害鉴定、农药因果关系鉴定,且并未列入2024年黑龙江省《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亦非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授权的...(本文书还有180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