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王**,男,1963年12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安达市某宝山镇巨宝六屯五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谷*,女,1963年10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安达市某宝山镇巨宝六屯五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女,1990年3月**日出生,满族,住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再审申请人高*因与被申请人贾*、王**、王**、王**、谷*、党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高*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一、...(本文书还有173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