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刘*甲因诉保定市竞秀区某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竞秀区某甲、保定市竞秀区某乙基本养老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及行政复议一案,不服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冀06行终****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刘*甲申请再审称,请求:1.撤销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冀06行终****号裁定;2.判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事实与理由:一、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冀06行终****号裁定事实不清。1.向一审保定竞秀区法院诉讼是履行法定职责之诉和不服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是基本养老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及行政复议一案,二审保定市中级法院认定案错误。2.被申请人保定市竞秀区某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关于刘*甲教师反映问题的答复意见》是根据申请人向竞秀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依法履职纠正退休作出的,作出的答复意见内容不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作出的,作出的内容不符合法定程序、是违反立法...(本文书还有86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