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罪犯滕*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参加劳动,该犯虽因欠产分别于2023年1月和8月被扣除考核分,但能够完成考核周*内的劳动总定额。2021年12月至2025年8月获奖励6个表扬,获2024年度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原判附带民事共同赔偿人民币90065.41元,二审期间,该犯及同案...(本文书还有35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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