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谷*因与被申请人于*及二审上诉人大庆某有限责任公司,一审被告宋*、巴州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谷*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二审判决第二项,再审改判驳回于*的部分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谷*和于*按照比例承担。主要事实和理由:1.原审法院认定借贷金额有误。案涉《借据》上载明的金额系于*单方计算的结果,谷*实际收到款项仅6笔共计2,875,859元,并非原审法院认定的3,369,779元。2.谷*向于*还款938,200元,该款项系偿还借款本金,原审法院将其认定为偿还借款利息错误。3.原审法院对案件受理费计算有误,属程序违法。
本院经审查认为,于*以其...(本文书还有78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