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魏*因与被申请人云南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如雷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魏*申请再审称,其与如雷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一、二审民事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三项之规定,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改判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2024年5月28日第一次庭审未制作庭审笔录,且以不成立的“调解”为由搪塞,该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此情形符合前述法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四项应当再审的情形。二、一审法院拒绝提供庭审视频系程序违法。2024年8月13日,一审庭审中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对涉及申请人个人隐私且与本案无关的证据拍照,该情节未记入庭审笔录。申请人向一审法院申请复制三次庭审视频遭到...(本文书还有37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