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再审申请人黄*因与被申请人盐津县某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云0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黄*申请再审称,请求再审,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或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并由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20280元,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二审忽视证据及证明目的,否认了一审认定的客观事实。(一)忽视了组织从属性。(二)忽视了人格从属性。(三)申请人全职履行了...(本文书还有50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