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赵*;林*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健康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5)黑0717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5-12
  •  
  • 【案例概要】

    原告林*与被告赵*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8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林*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被告赵*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3,251.31元、伙食补助费1300元、护理费2901.2元、营养费2000元、交通费273元、住宿费210.32元、邮寄费40元、鉴定费1200元、共计31,175.83元;2.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5年5月23日16时30分许,在伊美区青峰道口南侧100米附近,被告与原告因清理菜园**事发生纠纷,被告用铁棍殴打原告。该事实经过由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伊公(光)行罚决字(2025)163号确认,并给予被告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日,原告前往伊春市某医院治疗,住院13天,医院断为胸部闭合伤、左侧肋骨骨折、多发外伤、心功能不全。被告作为侵权人应承担此次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全部损失。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起诉...(本文书还有137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