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福海县某********与被执行人别*、唐*、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5)新4323民初xx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别*、唐*、阿*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福海县某********于2025年8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5年8月21日向被执行人别*、唐*、阿*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及被执行人提供身份证明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别*、唐*、阿*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5)新43...(本文书还有5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