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郑*,女,1982年2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再审申请人孟*因与被申请人郑*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辽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孟*申请再审称,请求:1、撤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案号为(2025)辽0102民初****号关于租金部分的判决、撤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辽01民终****号民事判决;2、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依法支持申请人给付房屋租金到实际给付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事实和理由:一审判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本文书还有16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