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马*,男,1974年4月**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
再审申请人贠某因与被申请人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宁03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贠某申请再审称,其在一审时提交的通话录音已能完全证实其与马*之间的借贷关系,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对于马*的辩解没有核实清楚,对马*的姐姐没有进行核实。庭审时联系张某,张某说借条在她手中,借条写的是张某的名字,让其庭后提交但张某却没有提交,所以张某和马*所说的都不是事实。马*所有的辩解均没有证据支持,二审法院却以这...(本文书还有60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