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8日,本院作出(2025)苏07清申****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申请人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申请人连**达*******(以下简称达坤贸易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并指定上海创远(连**)律师事务所组成达坤贸易公司清算组。根据清算组的申请,本院于2025年12月16日作出(2025)苏07强清****号之一民事裁定,终结达坤贸易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达坤贸易公司清算组后以达坤贸易公司现有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达坤贸易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5年1月16日将清算组申请破产清算情况通知了达坤贸易公司。达坤贸易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本院查明:达坤贸易公司于2008年11月21日在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2011年1月18日,达坤贸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后,达坤贸易公司未...(本文书还有7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