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请人罗*同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2日作出(2023)粤0306执****号决定书,以被申请人深圳阿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决定将深圳阿里********移送进行破产审查。
本院查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306民初****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偿付申请人罗*人民币103615.97元及利息。因深圳阿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案号为(2023)粤0306执****号。在执行过程第1页共3页。
中,本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深圳...(本文书还有583字未显示)